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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9月22日訊 據《聯合報》報道,高雄市42歲王姓婦人昨(21)天晚7時許,開著奔馳車前往華榮路、文信路口買鹵味,因逆向違規停車遭檢舉,龍華派出所警察前往管制,警察擋在車前但王女堅持移車離開,一旁警察見狀竟拔槍朝車輪開槍。
  警察以為王女不服管制欲開車衝撞,王女則被警方開槍舉動嚇到,奔馳車輪當場爆胎,警察還叫來4輛警車到場支持,場面相當緊張。
  王女因受到驚嚇一度賴在車上,與警方僵持10多分鐘,直到她先生趕到好言相勸,才下車隨警方到派出所接受偵訊,違停車輛則被拖至派出所。警方訊後將她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,但王女納悶買個鹵味貪方便違規停車,有需要嚴重到開槍嗎?
  警方表示,王女開車在一家魯味攤前逆向違停,現場車道狹窄,王女的車占道,已嚴重影響交通。警方解釋,駕駛不理會警察管制,還試圖衝撞,危及警察生命安全,警察來不及對空鳴槍,直接朝右前輪開槍,符合緊急用槍時機,並未失當。責任編輯:薛洋  (原標題:婦人逆向停車疑不服管制撞警?警察開槍制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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